河南工業(yè)和信息化職業(yè)學院
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,規(guī)范招生行為,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(quán)益,根據(jù)河南省教育廳《關(guān)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職業(yè)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等有關(guān)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豫教學〔2016〕8號)文件的精神,結(jié)合我院實際,特制定本章程。本章程適用于2016年河南工業(yè)和信息化職業(yè)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。
第二條 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、公正選拔、公開透明和擇優(yōu)錄取的原則。
第三條 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、考生及家長、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。
第二章 學院概況
第四條 學院全稱:河南工業(yè)和信息化職業(yè)學院,國標代碼為12581,河南省招生代碼為6191。
辦學地址:河南省焦作市新區(qū)碧蓮路801號。
第五條 學院辦學性質(zhì):公辦、全日制普通高等??茖W校,學制三年。
第三章 組織機構(gòu)
第六條 根據(jù)教育部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學院成立由院領(lǐng)導(dǎo)和相關(guān)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(lǐng)導(dǎo)小組,全面領(lǐng)導(dǎo)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各項工作,協(xié)調(diào)處理招生工作中的相關(guān)事宜。
第七條 招生就業(yè)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(shè)機構(gòu),具體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。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(gòu)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。
第八條 學院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(jiān)督。
第四章 招生對象、招生專業(yè)與計劃
第九條 招生對象:河南省內(nèi)普通高中和各類中等職業(yè)學校(含普通中專、職業(yè)中專、成人中專、職業(yè)高中、技工學校)的應(yīng)、往屆畢業(yè)生,并已取得參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資格(含參加中職生“對口升學”報名)的考生。
第十條 招生專業(yè)與計劃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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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(yè)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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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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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費(元/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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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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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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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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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商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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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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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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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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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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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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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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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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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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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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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機應(yīng)用技術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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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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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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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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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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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技術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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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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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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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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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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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造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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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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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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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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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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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(shè)工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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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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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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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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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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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電一體化技術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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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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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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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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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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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自動化技術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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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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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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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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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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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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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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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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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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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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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漫制作技術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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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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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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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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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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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息工程技術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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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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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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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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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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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測量技術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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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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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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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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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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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礦開采技術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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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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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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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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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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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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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考試辦法與錄取原則
第十一條 考試辦法
1.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(dǎo)和監(jiān)督下,學院自主命題??荚囉晌幕n考試和職業(yè)技能(或職業(yè)適應(yīng)性)測試兩部分組成。
2.成績計算辦法:考試總成績=文化課成績×40%+(職業(yè)技能成績+專業(yè)技能加分)×60% +照顧政策加分。
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
根據(jù)考生總成績分專業(yè)劃定錄取控制分數(shù)線,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。學院根據(jù)錄取原則確定預(yù)錄取名單并在學院網(wǎng)站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,經(jīng)公示后確定的預(yù)錄取名單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和要求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、備案。
在單獨考試招生中被我院錄取的考生,與參加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一視同仁,考生入學報到后享有同等待遇,但不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;未被我院錄取的考生,可以繼續(xù)參加全國高校統(tǒng)一考試招生。
第六章 收費標準
第十三條 文科專業(yè)3300元/年,理科專業(yè)3600元/年;住宿費分設(shè)800元/年、1000元/年兩個標準;教材費據(jù)實交費。
第七章 獎助措施
第十四條 學生在我院可享受獎、助學金。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(8000元/生·年)、國家勵志獎學金(5000元/生·年)及學院獎學金。
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(平均3000元/年)和學院助學金。
第八章 畢業(yè)待遇
第十五條 具有河南工業(yè)和信息化職業(yè)學院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??茖W生,在規(guī)定年限內(nèi),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(guī)定內(nèi)容,德、智、體等方面達到畢業(yè)要求,學院頒發(fā)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核發(fā)的河南工業(yè)和信息化職業(yè)學院專科畢業(yè)證書,并由河南省大中專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主管部門頒發(fā)普通高等學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報到證。
第九章 附則
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(yè)處負責解釋。
第十八條 招生咨詢與聯(lián)系方式:
咨詢電話:0391-8767022、8767021
傳真:0391-8767021、8767010
地址:河南省焦作市新區(qū)碧蓮路801號
郵編:454000
郵箱:hngxxyzb@126.com
網(wǎng)址:www.hciit.edu.cn
到校路線:焦作市火車站或汽車客運總站乘30路公交車到終點站——河南工業(yè)和信息化職業(yè)學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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